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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tao
网民评论。。。。。。。。。
罚的重可以,但是必须公正严谨。其实也有被逼违章的时候。

个人深圳开车6年多,违章情况一共有有超速,闯红灯,违章停车,禁行路段行驶(东门),导向车道变道(其实是压实线)五种情况。

先说超速,这个属于人头脑发热,应该集中在2005-2006年左右,该罚。好几次,滨海每个摄像头都试验过,广深高速深圳关内路段也试验过。

其次闯红灯,一共2次,都是夜晚,一次是跟在泥头车后面,在蛇口工业区一条小路,红灯太快,跟着一个泥头车过去,结果被闪。第二次是在人民南路和深南路交界处,红灯右转(当时是国外朋友开车,以为默认红灯可以右转),被拍。说起来2次都比较冤枉。

再说违章停车,这个次数比较多,很多路段都被罚过,而且是很多车都停在路边集体被罚。这个要重点说,现在深圳市内本来很多停车场就不规范,收费又贵,很多时候办事时间其实不长,开车找车位就找半天,还有有的路段根本就没有停车位,或者离停车场太远。这个也应该可以和政府讲讲价格吧。

然后说禁行路段行驶情况。当时在东门南海中心办事,停车场入口又在东门中路,每天必去,虽然东门路段禁行,但是每次都从晒布路右转下去进停车场,其中一个星期被拍2次,这笔帐怎么算??真的要不开车吗?

最后说的就是现在路口抓拍的导向车道压线。特别是在车多密集的时候,很多车来紧逼你的车位,造成被逼违章的情况就会出现,这种无意识的违章又如果处理?该如何买单??

大家都来说说自己的违章情况,看看有哪些情况该集中向政府反映?我想,很多车主被逼违章,或者无意识违章的情况很多吧,是交通法的死板还是自己的疏忽?难道所有的法规都保证健全?都是公平公正的?制定法规的人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哪些情况该罚,哪些情况是有情可原?有的路口本来转弯车多,直行车少,绿灯时借用直行车道应该可以行,但是却要罚款1000!!!这笔帐又如何算?导向车道不应压线,但是在被其他车辆紧逼情况下压线也要受到处罚,是否太冤枉了?政府停车位不够,停路边不阻塞交通也要受罚,这个单到底该谁买???大家都来讨论下吧





1) 这个规定,到底是为了挣钱,还是为了管理?
2)违章标志不合理,该如何处理?
3)小区无合理的停车场,是否考虑在处罚前,将这部分设施先建设完备?
4)是否可以加上对监管不善部门的处罚,比如信号灯故障,对出行司机的大力补偿?
5)如何杜绝特权车辆的违章?是否可以建议广大司机对“粤O"车辆违章的网上公布区域?
6)。。。。



如果按照国家交法处理,
我没有意见,
深圳是想搞特殊。

特区利用自己的立法权, 建立了大量跟国家交法不符合的, 损害特区人民利益的地方法律
特区不是"特别能损害人民利益"的代名词.

要知道,司机都是全国走的,
你一个深圳搞特殊,
把深圳的名声和投资环境都搞臭了。



另外,在限速上也搞特殊, 深圳基本上九成高速都是限80的,

而深圳高速的路况,比全国大多数限120的高速,好得多,也新得多

这很明显是为了创收而定制的地方法规,

有了国家的交法,为什么深圳还要大力搞这个特殊的地方法规呢?
司机是全国走的, 来到深圳,也不知道深圳有特殊的法规,
深圳在市界线上,也没有给过往司机发法规宣传手册,
如果全国几千个市,都象深圳这样,搞特殊,
那么司机要学习多少法规?

在深圳开车惯后, 去到珠海,东莞一些地方,
很多人都不会开车了, 红灯可以右转,不知道,还在死等,

后面的人怎么鸣喇叭都不敢开,这就是深圳搞出来的特殊性


强烈反对深圳市公安局提出的 地方交通法规修改稿。


测速成为全国公安局主要的创收手段, 新时代的道路"三乱",已经是新华社, CCTV的定论.

如果深圳的相关政策出台, 即使现任的公安局和交警局局长任完下台后,

以后如果新任的官员创收意识强烈, 搞测速创收, 司机们也将难于修改法律.

一年复一年, 深圳司机被黑的钱已经足够多了.





跟在大车后面闯红灯是很多人都遇到过的,如果真的体现人性化执法,是不是应该免除此种情况闯红灯的错误,毕竟严格说来这是交通设施不完善有漏洞造成的。通常这种情况也不太会造成交通事故。
违章停车也许是深圳罚款最多的了,但许多地方停车位的缺失也不方便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在没有修建完善的停车场之前,重罚违章停车似乎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至于压线,我相信每个司机都犯过。很多情况下,避让行人、其他车辆都会造成压线。几乎每个司机压线都有说得过去的理由,建议取消这条罚款。




政府只会以罚款的方式来对待弱势群体,为什么政府不从根源上抓起,比如目前的驾驶员的考试只要交了钱基本都可以过,而拿到驾照的人又有几个技术过得了关,在七八十年代时期新驾驶员上路必须有老师傅在旁边,至少实习半年才能独立开车上路,而现在只要刚拿到驾照不管水平如何就上路的比比皆是,同时政府为什么对自己那些很多标识不清的路标不及时修正,对那些停车的地点有时就罚有时就不罚?执法的随意性太大,比如梅林批发市场外面的路面、万科城市花园与天健花园之间的马路之间,这种执法到底有多大诚信度?请问政府你们到底该如何执法?动不动就说人力不够,收了那么多纳税人的钱请问不够维护城市建设和修理及人员的建设吗?要罚我建议要对政府的诚信度进行打分处罚。对那些处罚有错的政府也应该受到双倍处罚,不然光处罚老百姓不公平且浪费了老百姓的时间没有人承担责任。对那些标识不清的建设也应该加以更大的处罚。至少是100万元。对一个地方违停问题要处罚就一直坚持处罚,有时处罚有时不处罚的现象政府也应当接受老板姓的监督和处罚。漏法现象出现一次就应当处罚100万元。





法律应该是代表多数人的意志,而不应该是体现霸权的意志!那些所谓的深圳人大代表,我真不知道是谁投票选出来的,看起来他们不象代表我们人民在说话的。甚至不是在替他们的党在办事,深圳现在的做法是完全跟胡温的政策相违背的。
刘局长也不用说是少数在违章,很简单的做法是刘局长可以公布全深圳有多少车从来没有违过章,不用来蒙老百姓了!
深圳这帮官员都是屁股在决定脑袋,前段时间刚说要人性执法醉酒驾驶态度好只需关3天,很快就被公安部给批得灰头土脸的乖乖的按公安部的命令执行;现在为了捞回面子(或者为了保住乌纱帽),又创造出一部前所未闻的罚款条例来整深圳人民,真不知道这帮SB怎么想的!
刘局长也别在说学人家新加坡如何如何,你先学会人家新加坡如何廉政再来学人家罚款吧,你也不看看你手下在干什么,新闻都报道了车管所管驾驶证倒荘考试在捞钱,前天又报道了已经报废1年多的982中吧居然通过年检,你如果说这里面没猫腻,全国人民都会笑!






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故意造执法陷阱 是不是该罚一百万?

比如出山姆会员店北行和侨乡路的交叉路口,有右转道,其余95%以上的车辆都是左转的,因为正前方是条断头路,

可行车道的设置却是左转两条,直行两条,左传的车道排成长龙,直行的车道往往一辆车也没有,对面就是摄像监控。

这不是故意搞执法陷阱 抢老百姓钱是什么? 谁设计的这种导流道?





现在车主好像砧板上的肉--任剁。制定一个法律一味在罚款额上一加再加,如果事情都这么简单就好啦。媒体好像也一边倒讲好,讲如何人性化,这种把罚款额定的越高越好的理念本身就存在问题。就在前一两年,一般老百姓都知道交警躲拍不仗义,直到前一阵子才由最高机构禁止了。不能再那样拍了。那时的交管局领导就讲的是如何如何合法,就此罚到了不少钱,创了不少收。我们一般老百姓都知道,那样下去,开车的司机怕有人要疯了,因为路上那么多的线,稍微有行差踏错就会拍到您,罚您,您也不能一天24小时记录有反驳没有违章的记录。即使神仙恐怕也会有个犯错的时候,不要说城市、道路每天都在变化了。
为什么制定法律的人总嫌罚的不够,交通违章岂能是高额罚款那么简单。现在的深圳的现况是,五条地铁线同时在建,现在的路况咋样谁都清楚,到处都是工地;市区政府各个部门多少家有让市民有车位免费停车的,如此这些已经让办事市民车主买了不少单?规划缺陷、滞后、整改不及时、交通瓶颈多等,这些都是容易造成违章的直接或间接地原因,也要车主冤枉买单。再说违章中真正有几个是故意要违章的。无意的、被迫的违章不少。这些都要车主、司机付出代价?甚至完全可能是高昂的直至全副身家的代价,高额的罚款,甚至越高越好不可取。这种指导思想要不得。





整个条例好像只是针对私家车,不是<特区交通道理处罚条例>吗?

公交车\泥头车\的士\货柜等违法情形居然是一字不提.


我也说几句,我不知道这个条例是哪一个傻瓜制定的,如果深圳的塞车情况是靠罚款可以解决的话,那就当初不用叫市民买这么多的车了。以我看,治标还是要治本,深圳的很多驾驶员的驾驶证根本就不是从学校培训学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是通过不正当手段买到的,那你看看有多少人真正会开车,我建议重启从前的实习驾驶证机制,在一年内有两次违章记录就取消实习驾驶证,重新学习考试。我认为开车时一个高难度、高危险的职业,一定在驾驶技术上把好关,把驾驶员本身的技术和素质提高了,也就减少了很多的交通事故发生,从而提高了道路的畅通性。
我建议要修改交通条例,不是一两个人和几个代表就可以决定的事,一定要在社会上广纳在深开车十五年以上的老司机,最低要二十个人一起商议深圳的交通状况,再实施修改!!




不要只想通过罚款来改善深圳的交通安全,政府也应改善一下现在的交通设施,例如:深圳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太少,一般只有两组,如果跟在一辆大巴后面,信号灯就几乎全被挡住,一不留神就冲了红灯。国外的许多城市,十字路口的信号灯至少四组,甚至六组,通行的车辆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看到红绿灯的变化。即使是国内的一些小城市,有些十字路口的信号灯也有三组或以上,为什么深圳不能在十字路口多设几组信号灯呢?






首先声明我不想骂人,虽然我看了这个条例后非常气愤!!

1、我想问一下,谁想出来的?这群人一定非常有钱,肯定是处级以上公务员。
你们真以为全深圳人民都过上小康生活了?动不动上千过万,只能说明你们平时对钱也是至少以千论的。太有钱 了!我来深圳10多年,自认为已经小康,起码有房有车,罚几千还是很心疼的。凭他们公务员那点工资难道真的把私家车停下不开了???两个答案:公车、有钱

2、我开车6年了,200、400、500的罚款额已经很吓人了,起码我不会故意去烧钱,脑子有水才去故意呢。但是我却经常看到超速、高速走应急道的。不好意思,全是红字开头的。每次我就会大骂:这帮土匪建议车牌改为:匪*******你认为他们真的有那么多公务吗?哈哈,大家都清楚。即便你有事按照交警的说法你也不能不顾人命啊。

3、抬高罚款的结果就是增加腐败。这是铁的规律:收益和门槛成正比。道理很简单,以前罚几百就算了,交钱了事,现在动辄几千上万,任何人(尤其中国人这么聪明)都会想想办法,走走后门。

这个条例给我的总体感觉就是:哎,这帮人除了喝酒打高尔夫已经不会什么了,动不动罚款,还像香港、新加坡看起哈哈哈,好滑稽。对,你们有钱可以看起,你们吃的、玩的、住的已经国际化了。你不看看深圳的人净收入只有香港的10%吗?求求你们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好好做事,这种简单粗暴额管理还要你们干什么?






反对以罚代管的懒惰交通管理规定,你以为开车的个个都是富翁吗?很多人是无奈才买车!如果想高额罚款代替交通管理,还要养那么多警察、装那么多监控干吗?交通管理的关键是培养交通参与者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而非罚款了事,就目前处罚金额来说,已经够猛了,冲一次红灯,罚款500元,相当于内地农民三个月——半年收入了。
事实上,故意违反交通法规的毕竟是极少数,绝大部分交通违法是无意识下发生的,比如:
1、冲红灯,在设置有倒记时的路口几乎没有人冲红灯,而那些没有设置倒记时的路口则容易让司机中招,这是交通设施完备问题,再者,深圳的道路路口红灯设置不合理,往往前面有大型车辆挡住视线时,后面的车辆就要遭殃,交通管理部门说你可以把距离拉远些,但事实上在车流量这么大的城市里,可能吗?如果距离拉远,通行量必然减少,那么,深圳道路的堵塞可能比现在要多30%以上,这些难道是车主和市民愿意的吗?
2、违例停放,以目前深圳停车场停车位和机动车保有量比例,停车位严重缺乏,加上非常不合理的停车收费制度,这是政府城市规划的失策,能把责任强加给车主承担吗?在主要商业、物流、办公、学校等区域,政府将土地拍卖赚钱,而不修建适合城市出行的停车建设,这不是政府的失策吗?再加上实行的天价停车收费,很多车主为了逃避天价停车费剥削,迫使短时间能办完事的车辆冒险停放禁停路段,而现在很多停车场实际停车位停放并不足,这是谁的失策?
3、压实线行驶等,大家知道,开车上路一定要留意该路段限速标志,否则将会被罚款,这没错,该遵守,但是,若纵观深圳大街小巷里行驶的车辆,你会发现很多车慢悠悠在爬行,严重阻碍后面车辆通行,在划分有快慢车道的北环、滨海等快速干线,往往几个车道被慢车占据,形成人为堵塞,有些车为了超越慢车,不得不压实线通行,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交管部门只处罚超速而不处罚慢驶者?这种情况难道也是压实线车主愿意违法的吗?
4、晚间开远光灯,常在晚间出门,十有三、四开着远光灯行车,我们的交管人员很少查处,难道都坐在办公室等事故发生?交通管理需要亲临路面督导指挥,需要完善设施和宣传行车秩序,不是等着人家违法来交罚款的!
必要的罚款是约束交通参与者的利器,但不是唯一、也不是最终目的,毕竟罚款是最原始的惰性策略!
最后加多一条:对特权车、公车、无牌车违反交通法规的,加大出发力度全民同意,但事实上能处理这些车吗? 你们这些人大代表所代表的是全体市民,请不要有违市民意愿,拍拍脑袋想出歪点子妄图以罚代管助长某些部门敛财,不要拿平民百姓鱼肉了!
我的blog:http://szhaitao.blog.hexun.com & http://www.hoolee.com/user/haitao
--以上均为泛泛之谈--
不尽牛人滚滚来,无边硬伤纷纷现 人在江湖(出来的),哪能不挨刀(总归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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