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tao:
交通这样乱搞,午托也。。。。。。。。拖了几年不管,一管就是来个不合实际的限制——苟法毁制!
[阅读: 549] 2009-10-15 02:14:55
居民楼首层可开设午托班
须有两独立出口,场所内人员密度每床不小于2.7平方米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刘春林 原创 浏览量:0 发布时间:2009-10-15
版次:QA07 版名:中山读本 他城 稿源: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刘春林)备受关注的午托班消防标准终于出炉了。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在政府公报中印发了《深圳市校外午托场所消防安全指引》,据该指引要求,居民楼首层可以开设午托班,但是须满足有两个独立出口,场所内人员密度每床不得小于2.7平方米等规范要求。
该安全指引对校外午托场所的定性做出了明确,提出校外午托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其开业或投入使用前无需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对校外午托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参照集体宿舍及幼儿活动场所的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设置。
该指引对校外午托场所的许多技术标准都进行了明确,包括疏散门、防火设施、防火管理、装修材料以及线路、灯具都进行了具体规定。对午托班场所内的人员密度也明确为每床不得小于2.7平方米。场所内房间窗户不得安装影响抢险救援的防盗网。儿童休息时应有专人看管,各安全出口不得上锁。应配备一名经消防培训持证上岗的安全监护老师。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必须1楼、两独立出口、每床不小于2.7平方米,这样有几个午托点能实现?!学校附近的小区能支持几个床位?!那帮猪头有没有脑子的啊!!!
——摆明了就是要让办午托的全部变为非法,然后想收钱就去查。。。。。。。